【欧盟】欧盟PPWR标签规则推迟至2027年…业界呼吁“尽快着手设计变更”

要点
- 欧盟PPWR包装标签细则推迟至2027年敲定,标识义务预计2029年生效。
- PPWR第12条规定,标识义务自2028年8月12日或细则生效后24个月中较晚者起适用。
- 欧盟将统一各成员国包装分类投放标识,JRC已发布按材质区分的象形图技术提案。
- 韩国出口企业需变更设计,适用范围含销售包装、组合包装及电商配送包装。
- OPRL建议企业提前梳理包装材质,现有包装在义务适用日起最长三年内可继续供应。
标签规则明年敲定…标识义务或2029年生效
欧盟委员会原计划在今年8月12日前通过包装标签细则。根据调整后的时间表,将在公开意见征集后敲定规则。目前意见征集尚未启动。
此次推迟仅限于标签细则,不涉及PPWR整体。PPWR自去年8月12日起已开始适用。欧盟委员会正在制定用于包装材料和废弃物收集箱的统一象形图与标识规格。
随着细则通过延迟,实际标识义务的适用时间预计也将推后。根据PPWR第12条,包装材料按材质分类投放的标识义务,自2028年8月12日或相关实施细则生效后24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者起适用。
若实施细则按计划于2027年第二季度通过并生效,标识义务可能自2029年第二季度起适用。具体日期取决于实施细则的生效时间。
reusable包装另有时间表。告知可重复使用性的标签,自2029年2月12日或相关实施细则生效后30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者起强制实施。
欧盟统一包装分类投放标识…韩国出口企业也需变更设计
欧盟计划将各成员国不同的包装分类投放标识统一为共同标签。欧盟委员会在去年6月发布的PPWR实施指南中明确,一旦共同标签适用,成员国不得要求另行标注国别标识。此举旨在减轻企业需按各国不同标识标准制作包装的负担。
共同标签所用象形图也在开发中。欧盟委员会下属联合研究中心(JRC)于去年1月发布了统一标签技术提案。方案按塑料、纸、玻璃等包装材质区分象形图,并在包装和废弃物收集箱上使用相同标识。但最终设计和标识标准尚未确定。
新标识义务适用于供应欧盟市场的包装,韩国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出口企业也在适用范围内。不仅包括直接盛装产品的销售包装,还包括多件产品组合包装和电商配送包装。
一般运输包装和押金返还制度适用包装不在此次按材质分类投放标识义务范围内。但押金返还制度适用包装另有标识规定。
业界称“设计变更两年也紧迫”…须先排查包装材质与销售国
英国非营利包装回收标识认证机构On-Pack Recycling Label(OPRL)对规则通过推迟和公开意见征集计划表示欢迎,同时指出企业准备时间紧迫。
包装专业媒体Packaging Insights于26日报道,OPRL首席执行官裘德·艾伦指出,对于产品种类繁多的企业而言,实施细则生效后仅有的两年标签设计变更期将非常紧张。
企业需按新规确认包装材质和组成部件,并逐产品变更标签。产品种类越多,设计修改和库存管理工作量越大。同时还需应对向可回收包装转型和再生原料使用义务扩大等要求。
不过现有包装适用过渡条款。根据PPWR第12条,在标识义务适用日前在欧盟境内制造或进口的包装,即使不符合新标准,也可自义务适用日起最长三年内继续供应市场。企业无需在适用日一次性更换所有现有包装。
OPRL建议企业在最终规则出台前,即着手梳理包装的基础材质以及影响可回收性的组成部件,并提前确认各销售国的标识要求。尤其同时向欧盟和英国供货的企业,需同时应对双方监管变化。
艾伦强调,企业应首先确认包装材质和回收特性,并掌握各销售国的具体要求。
编辑观点
欧盟标签规则推迟虽缓解短期压力,但企业仅剩两年设计变更期,叠加再生原料义务,合规成本显著上升。建议出口商立即排查包装材质与组成,提前确认各销售国标识要求,避免库存积压与合规风险。
常见问题
欧盟包装分类投放标识义务最早何时生效?
标识义务最早可能在2029年第二季度生效。根据PPWR第12条,义务自2028年8月12日或细则生效后24个月中较晚者起适用,若细则2027年Q2通过,则义务相应推后。
韩国出口企业应对欧盟新标签规则该做什么?
企业应提前梳理包装材质及影响可回收性的部件,并确认各销售国标识要求。OPRL建议勿等最终规则,因细则生效后仅有两年设计变更期,且需同时应对欧盟与英国监管变化。